同樣是父親給的財產,在贈與和繼承有何差異性


同樣是父親給的財產,在贈與和繼承的差異性有幾個方面:

1.就法律的上:

父親生前給的財產是贈與,所以父親當然有絕對的分配權,他想要將財產給誰就給誰,別人不能有其他的意 見‧這就是所謂的贈與.

如果父親死亡之後,那他的財產就只能以繼承的方式來留給他的子女。如果父親死亡之前留有遺囑,他的財產還是有可能無法依他遺囑的內容加以分配,因為民法上有所謂的特留份的問題,也就是你一定要保留應該繼承的一半給有繼承權的人。這就是我國的法律。

2、就要繳納的稅金而言:

贈與要繳納的稅金:贈與稅(免稅額:220萬),契稅、增值稅。

繼承要繳納的稅金:遺產稅(免稅額:1200萬)。

所以贈與要繳的稅金是比較多。而且受贈之財產,在贈與人死亡時的兩年內所贈與之財產,都必須納入遺產,繳納遺產稅。

3、既然贈與要付出更多的稅金,那為什麼有人還要辦理贈與過戶呢?

最重要的原因是,當然是財產的問題,當父親生前已經將財產分配給子女時,為了財產的順利過戶到自己的名下,又為了防止父親死亡之後,其他的繼承人對於父親財產分配的不滿意,或是對於父親死後所遺留的財產要求依法律規定請求分配,你也没有辦法。所以最好的方法,就是花點小錢趕快過戶,也比較心安。